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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孝女當「啃老族」10多年 竟嗆我是身障者應養我




NOWnews2012年3月23日 下午10:02

 





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台灣社會現在的「啃老族」愈來愈多,許多人不找工作,就賴在家裡給父母親養。日前發生一起案例,一名30多歲的女子,自從大學畢業後10多年,不但賴在家裡不找工作,也不幫忙負擔家中水電支出,甚至連家中環境清潔的工作都要老母親處理。母親受不了一狀告上法院趕人,法院判決母親勝訴,但女兒不服判決將另提上訴。


這起母親控告女兒不孝、畢業後不找工作只會賴在家裡「啃老」的案件,發生在台北市。一名年約30多歲的姜姓女子,遭70多歲的母親指控,她10多年自大學資訊系畢業後,有電腦方面的專業技能,具有依定的謀生能力,但她卻都賴在家裡不找工作,每天在家裡當個「啃老族」。女兒不但未盡撫養責任,甚至來家中水電費和打掃工作都是老母親在處理,讓她感嘆女兒真是「大不孝」。


姜母表示,先生生前是少將退伍,領有終身俸,並育有5名女兒。先生在2年多前過世後,將房屋移轉至她的名下。女兒儘管患有類風濕關節炎,但她具有電腦專業的技能,姜母認為女兒應該有謀生能力,無權要求母親撫養。因此一狀告上法院,要求女兒搬離。女兒則認為房屋是父親遺產,她有繼承權及合法使用權力,並認為自己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及重大傷病卡,依照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規定,母親應負照顧義務,不得遺棄、更不能排除她使用房屋的權利。


法院審理後認為,姜父生前就已將房屋轉贈給妻子,房屋所有權確屬將母所有,儘管姜女雖患有類風濕關節炎,但她不能證明自己能力不足維持生活,因此這與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無關。法官認定姜女無權佔用房屋,判決她須搬離住處。姜女獲悉判決結果,表示無法接受,揚言將再提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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